關于印發“關于做好專業分包工程業績信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住建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各有關企業:
為落實省委深化拓展“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要求,支持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做專做精,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項目信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筑〔2024〕5號),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的專業分包工程業績信息錄入、數據等級調整和勘誤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錄入
(一)項目范圍
1.本通知所稱的專業分包工程(下稱“分包工程”),是指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以及礦山、電力、冶金、石油化工、機電等其他專業工程項目),由工程項目總承包單位依法分包給專業承包單位,并由專業承包單位實際施工的專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自行施工的專業工程,不屬于分包工程,不得以本通知的錄入方式進行填報。
2.分包工程符合以下要求的,允許專業承包單位通過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政務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政務服務系統”)錄入業績信息:
(1)該分包工程已驗收合格。
(2)該分包工程的總承包項目已竣工驗收合格,且項目信息在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正式公開展示。
(二)錄入信息
1.錄入分包工程的合同信息、驗收信息。
2.分包工程信息錄入完成后,專業承包單位若有資質申請需要,按照閩建筑〔2024〕5號文、閩建許〔2024〕8號文的規定,錄入企業業績技術指標表和個人業績表的信息。
(三)錄入流程
1.發起。工程項目總承包單位在政務服務系統為本項目的專業承包單位分配錄入權限,并對分包行為的真實性負責。
2.填報。專業承包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如實填報分包工程信息,按要求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和誠信承諾函并提交有關單位審核。
3.確認。分包工程信息實行兩級審核,相關信息經工程項目總承包單位審核后,由項目屬地的住建主管部門二次審核。項目屬地的住建主管部門應當對照分包合同、質量驗收記錄、工程分包款支付憑證、納稅憑證等佐證材料,結合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福建省勞務實名制管理平臺等平臺監管數據,認真核對專業分包信息,確保項目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項目屬地住建主管部門對企業業績技術指標表、個人業績表的審核,按照閩建許〔2024〕8號文辦理。
4.公示公開。專業分包信息審核通過,并公示5個自然日后,推送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和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由于工程項目總承包單位原因無法完成分配分包工程錄入權限等工作的,專業承包單位可向項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佐證材料。項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可指定項目的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或自行負責分包工程錄入權限分配及審核確認工作。
二、數據等級調整
分包工程信息的初始數據等級根據審核確認的住建主管部門層級確定。專業承包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按照閩建筑〔2024〕5號文、閩建許〔2024〕8號文有關規定,申請該工程項目的基本信息,以及分包工程的驗收信息、企業業績技術指標表和個人業績表的數據等級調整。
三、數據勘誤
專業承包單位應對錄入的分包工程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分包工程信息一經推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原則上不再允許調整。分包工程信息確實存在非填報單位原因造成錯誤或不全等情形需要修正的,應當按照閩建筑〔2024〕5號有關要求,開展數據信息勘誤工作。專業承包單位應當將需要勘誤的信息經項目分包錄入信息的原審核單位(項目總承包單位或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有關單位)核對確認并簽章后,書面提交項目屬地住建主管部門。屬地住建主管部門審核后,呈報省住建廳進行修正。
四、其他事項
(一)為確保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展示的分包工程業績信息的唯一性、真實性,對于原先按照《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業績補錄及信息公開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辦筑〔2018〕3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工程項目業績補錄有關工作的通知》(閩建辦筑〔2023〕2號)補錄的專業分包業績,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于2024年12月31日起轉入后臺管理。各企業若有展示需求,可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錄入工程項目分包信息。
(二)建筑市場各方主體應當充分認識專業分包工程業績信息管理的嚴肅性,不得參與弄虛作假。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做好分包工程信息管理,對于市場主體存在虛假信息錄入、重復錄入或違規錄入等行為要予以嚴肅處理,并按規定對參與弄虛作假的市場主體予以信用懲戒。對利用虛假業績申報資質或參與招投標活動的,予以從嚴從重處罰。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0日起施行。《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業績補錄及信息公開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辦筑〔2018〕3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工程項目業績補錄有關工作的通知》(閩建辦筑〔2023〕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項目信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筑〔2024〕5號)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1月2日